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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作为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尽可能的进行调解;但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也会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被告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况;
(2)被告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
(3)被告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犯罪入狱等。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时间问题上,结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3种情况:
1. 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那么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2. 如果人们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 如果一审完毕,一方上诉的(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综上来看,起诉离婚,如果进展顺利,3个月内应该可以宣判,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完结;如果涉及二审的,那么二审3个月也应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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