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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股公司法律风险防范
有不少企业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同时为了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实度会釆用吸收员工对企业进行投资入股的方式。

为了吸引员工积极参加,企业不仅会许诺投资的高额回报,更会给予员工各类“领导”岗位。而作为打工者几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老板梦,一瞬间从雇员变老板。但员工们在庆祝自己晋升和获得丰厚回报的同时,却往往忽略了其中的巨大风险。

涂先生与朱总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但由于工作关系,两人已多年没有联系。朱总一直从事餐饮行业,其凭着十多年来对餐饮市场的开发和管理经验,开设了多家餐饮企业。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涂先生与朱总在聚会中再次重逢。多年未见,彼此倍感亲切,同时,由于涂先生也一直在餐饮行业发展,俩人相谈甚欢,朱总当即表示他那边非常需要像涂先生这样的管理人才,希望他能过来一起携手共创事业,并许诺给予他中层管理岗位。恰巧涂先生刚从原单位离职正在寻找新的工作单位,鉴于朱总与其是多年的好友,信任度较高,且从事的也是其熟悉的行业,因此,略加考虑之后,涂先生便欣然接受了朱总的邀请进入了他的企业。

但入职后不久,在给涂先生安排职位时,朱总又向涂先生提出:“目前我们企业商机较多,但缺少资金运作,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将闲钱投资到公司成为企业的股东之一,每月也不再拿“死工资了”,而是根据股份获得回报款,投入的资金越多,获得的收益也越多,且说明你对企业的忠诚度也就越高,我们的合作才会更加紧密,我也才能更为放心地安排你去更重要的高层管理岗位上工作。”随后,朱总向涂先生推荐其名下的一个关于酒店的新项目,只要涂先生投入资金就能成为该项目的股东,他不仅可以成为这个项目的总负责人,拿着远高于打工工资数倍的投资收益款,马上实现“老板梦”,同时,如果公司回报率没有达到双方约定,还可以随时退还投资款,这简直就是无风险高收益的项目。涂先生不仅被朱总劝说的怦然心动,同时,更是基于对好友的信任和其所描绘的未来新项目的信心。因而,涂先生和朱总迅速签订了一份投资入股协议,约定共同投资100万,双方各占50%。而涂先生为筹集资金,不仅投入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更向亲朋好友借了不少款项,总算凑齐了50万,并按约定将钱款汇入了朱总指定的账户。
入股不久,项目开始运行,涂先生积极投入到店铺租赁、装修宣传,员工招聘等各项工作中,但项目刚进展不久,财务却突然告知涂先生账面上已无结余,资金链断裂了。这令涂先生感到诧异不已,明明自己真金白银投入了50万元,店铺装修与员工招聘等工作才刚启动一个月,满打满算,都没有花费超过几万块钱,怎么会没有后续资金的呢?涂先生找到了朱总,在他再三追问下,朱总承认因为他经营的其他项目出现了资金周转的困难,因此,他把这个项目的钱挪用到其他项目上去了,但他向涂先生承诺一个月内一定会按期归还,不会耽误新项目的进度。涂先生虽然非常气愤,但由于他的资金已全部汇入朱总的公司中,且前期为开展项目已支付了三个月的店铺租金,及部分装修款、员工工资等,因此,为了不让前期费用打“水漂”,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借款,以维持该项目的正常运营。但没有料想到,一个月之后,被周转资金的项目也陷入僵局进行不下去了,原来是朱总又开始挖东墙补西墙,从该项目中把资金抽出挪作他用了。由于没有后续资金来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行,该项目已彻底停滞,涂先生也为了酒店项目债台高筑,不仅因拖欠员工工资,被员工们到处投诉要求涂先生支付工资款;装修工程队也盯着涂先生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同时,房东也表示如果不能再正常经营的话,其要提前收回商铺,且对其预付的房租也不予退还,还要求他们做好尽早离开的准备,以及对房屋恢复原状,否则押金没收。

涂先生在这个项目中,不仅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利润回报款,且由于他还是名义的“老板”,因而连工资都没有,但却背负了巨额债务。在多重压力下,涂先生只能盯着朱总要求其退还投资款及赔偿其工资损失,但是朱总已彻底表现出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并扬言“我这边肯定是没钱给你了,不然你就跟我打官司去吧”。这时涂先生感觉到自己被“布局”了,朱总的这种行为明显具有欺骗性质,于是,涂先生以朱总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然而,公安机关却不予受理,理由是公安机关认为双方签有投资入股协议,朱总作为股东使用投资钱款是有依据的,因为经营问题,造成投资款的血本无归,该案属于股东之间的民事纠纷,不能作为刑事案件来立案,因此,涂先生应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结果,是涂先生完全没有料到的。对于民事诉讼,自己是否能够打赢这还是个问号,同时,即便打赢了,朱总也可能无力支付相应的债务,据悉,他所有的企业早已都负债累累,他本人更是早就上了失信人名单,因此,可能最后打赢了官司却还是要不回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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