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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对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来说,被抓之后最大的愿望也是能够尽快被取保,恢复人身自由(当然,这种自由相对普通人来说是有很大的限制性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由此可见,申请取保候审有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二是不羁押也不会具有社会危险性。当然,是否满足这两个条件是由司法机关来判断的,而律师的任务就是与司法机关形成良好的沟通,使司法机关做出这样的判断。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如果有自首情节就更好);
2、律师要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就案件本身阐述专业性的意见,最好是能够与办案人员达成一致的观点;
3、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中,要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赔偿,并最终取得被害人谅解(律师应当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4、各个环节的动作要快,最好是赶在批捕之前完成申请取保的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根据实际情况已经没有取保可能的案件,律师仍应当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至少可以在将来对被告人的量刑方面取得一定的减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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