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
劳动者有择业自由权,而如果你要限制这种自由,则必须付出代价才有效。
有人会问,如果只是约定竞业限制作为震慑,不想支付任何费用,劳动者违约就违约了,单位不追究,不也可以吗?
答案是:错。
此时懂法的劳动者有两种选择:
其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两年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照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而且如果该工资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其二,劳动者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听讼是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https://www.tingsonglaw.com/,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