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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罚款不合理,怎么办
生活中经常会听到人抱怨迟到被罚款,业绩考核不达标被罚款......许多用人单位为了进行有效管理,在规章制度中会有一些涉及罚款的条款,以此来规范员工的行为。

但是,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内容是否合法呢?

01案件回顾

2007年2月小王就职于某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附件包括《员工手册》。其《员工手册》纪律规范中规定,口头警告附带每月100元的扣薪,连续扣薪3个月;书面警告附带每月100元的扣薪,连续扣薪6个月。2018年9月,小王因对下属管理不到位,而受到了一次口头警告;2018年1月5日,小王因无故旷工一天又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员工纪律惩处记录上均有小王签字确认。2019年2月,小王提出辞职,并以公司违法罚款,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迫使其离职为由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8年9-12月扣款500元以及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委支持其部分请求后,小王不服,并诉至人民法院。

02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企业规章制度中的罚款条款没有法律依据,故小王据此要求公司支付2018年9-12月扣款500元,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支持,判决公司支付小王扣款500元。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公司依照规章制度对小王罚款500元,是其自主经营权的正当行使,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在合理范畴内。故小王要求返还该500元应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小王诉讼请求。
法律

03实务解析

  01  用人单位是否有权罚款?

针对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的问题,实践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做法,一种是认为用人用人单位可以罚款,主要理由有以下几方面:一、罚款经营自主权的体现。二、名为罚款,实为扣款,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三、名为罚款,实为损失,即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四、《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未失效前仍可适用。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不可以罚款,主要理由是:一是无法律依据。二是用人单位无罚款权,而且即使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事项也无处罚权。

  02  究竟可以对违反规定的员工采取金钱处罚吗?

对于需要罚扣款情况,建议用人单位用“扣款”替代“罚款”。

首先,由于“罚款”、“赔偿款”、“扣罚款”和“扣款”的差异,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区分对待上述概念,在规章制度中建议使用“扣款”替代“罚款”,以免造成不必要麻烦和诉累。

 其次,用人单位扣除比例要恰当,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还应注意提前书面告知劳动者扣除原因及数额等基本情况。

  03  企业可考虑将由扣款制度反向改为符合标准奖励制度。

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设立“月考核奖或年考核奖”等类型的综合考核奖项,范围可包括出勤、安全、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来行使管理权和规范员工行为。如果劳动者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考核要求,则全额享受奖励,否则就按相应完成比例享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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