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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婚这件事
2021年春晚小品《每逢佳节被催婚》的这句,表现出每年春节时父母对子女成家的期望。“你被催婚了吗?”也成为好多小伙伴节后打招呼常用语。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催婚,也包含了诸多的法律问题,涨知识环节来了。

“催婚”存在的法律芝士

1婚姻自主权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为《宪法》所规定。

今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自然人享有“婚姻自主权”。第一千零四十一条重述了我国婚姻的基本原则,即“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婚姻自由意味着,已符合结婚条件且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拥有对个人婚姻问题的自主权利,即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什么时候结婚,均是个人权利,不应被强制性干预。

父母之爱,亲友关心,好意的询问、旁敲侧击,不显山不漏水,不给他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谈不上干涉婚姻自由;上升到“催婚”,可能就不大好,一不小心,就涉法了。

2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该法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如同《每逢佳节被催婚》小品,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为了子女的婚事,在未经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作主张。更有甚者将子女的个人信息公开,发布至多个微信群;像杭州,许多相亲的日子,把子女的照片、信息挂在黄龙洞、万松书院。这样的行为很可能触犯了子女的隐私权,对子女的个人生活造成影响。

作为父母,一定要“催婚”的话,就要注意“催婚”方式方法,切忌“过犹不及”。“催婚”除了可能触犯《宪法》、《民法典》外,触及《刑法》也有可能,为人父母者也要警惕,深沉的爱不应成为子女的负担。
催婚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3出租男(女)友的法律问题

《每逢佳节被催婚》小品中女儿为“应付”父母的催婚,连续聘用“男朋友”来完成每年的任务。虽然长辈们的催婚很磨人,但也不能赌一时之气,随便拉个假男(女)友。近些年,“出租”男女朋友成为热词,作为子女可能是出于“安慰”父母的需要,但是需警惕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合同可能无效

随着现代社会结婚年龄的普通升高,“租赁”男女朋友的市场需求形成,甚至形成一定的产业链,而在这过程中,单身青年聘用“男(女)朋友”时往往会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确定具体任务。

一方面,需要明确自然人是不能买卖、租赁的,无法成为合同的标的物,“被租赁方”的履约应当被视为一种劳务、服务。

另一方面,由于合同的内容涉及特定人身关系,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可能。《民法典》明确了下列情形合同无效: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②合同双方以虚假的意思签订的合同;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④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如双方订立的合同内容并不违反上述规定,可能认定有效,双方关系可以认定为劳务合同关系。

(2)可能产生人身损害赔偿

如前述,“租赁”男女朋友的合同如果有效,大概率可能认定为提供劳务、服务的劳务合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简言之,雇佣一方不仅要对被雇佣方的行为承担一定责任,同时还可能对造成损害的被雇佣方承担补偿责任。

固然有“租”个男(女)友回家,情投意合,成就姻缘的;可是,如果一方“违约”甚或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就不会那么美满了。

(3)亲友给“租赁男/女朋友”红包的归属

过年走亲访友,有了“租”来的男(女)朋友,免除了父母亲友的“催婚”,皆大欢喜之时,父母亲友难免会红包相赠,见面礼可能还不菲,如果达成租赁合意的时候就明确了这些亲友馈赠的处理方式,还则罢了;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初次租朋友回家、经验不足的毕竟不少,怎么办?

还是到《民法典》里找吧,该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是租来的男(女)朋友,亲友事先不知道,而给与的见面礼、红包,则属于重大误解的可撤销行为,只不过,提起撤销的主体应该是“行为人”,即给与见面礼的那个亲友。如果租来的男(女)朋友愿意归还还好,不愿意的话,要想拿回来还真的难,跟亲友挑明?这可太难了。

律师提示

父母爱子女,希望子女都能完成人生大事,因此“唠叨唠叨”,把握好度,体现关心而不给太大压力,让孩子自由做主。作为子女,要知道父母“催婚”出自善的本意,更应知道每个人都有掌控自己人生的权利,更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不论是父母或是子女,在面对婚姻家事时应当保持理性,“催婚”与被“催婚”都控制在法律的框架内,切勿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之中。同时也希望单身的小伙伴们,能在新的一年中,找到能够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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