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双方都争夺抚养权的离婚案,人民法院一般综合考虑以下几个主要原则对抚养权进行判决:
一、不轻易改变孩子的现在生活状态
即离婚诉讼进行时,孩子跟着谁生活一般就判给谁。
二、判给最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长和生活的一方:
1、对比男女双方工作收入,工作收入稳定且有时间陪伴、交流、教育孩的占优势。
2、对比男女双方的学历,一般情况下,学历较高的,占优势。
3、对比男女双方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的,没有传染性疾病的占优势。
4、对比男女双方是否存在劣迹,没有违法、犯罪前科的占优势。
5、对比男女双方离婚后住房情况,离婚后有固定住房且学区较好的占优势。
6、对比双方对孩子的责任心,双方举证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谁对孩子更尽了责任心(主要从照看、陪伴、游玩、对孩子消费等方面进行举证)
7、对比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经济、健康状况和对抚养孩子的态度等。
8、其它男女双方,有利于孩子成长和生活的条件。
三、两岁之内的孩子,原则上判给女方。
年龄较大(一般指满8周岁以上)的孩子还要考虑孩子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