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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法律常识的明星多无知
最近娱乐圈的瓜是愈发得多,网友纷纷表示“瓜田李下你和我,吃瓜一波又一波”。今天她代孕,明天他非婚有了小生命,在微博随时随地发现新生儿。

法学生津津乐道吃瓜的同时,法律知识点也随之浮现眼前。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娱乐明星缺乏的法律常识,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
“我代孕,我没有违背国家指示”

某女星因代孕风波已经被封杀,关于此事件的两篇回应微博也被删除。那篇回应文,没有点阅读理解能力的人还真读不懂,毕竟不懂她的思维逻辑。

但是,那句“在中国国土之上我没有违背国家的指示,在境外我也更是尊重一切的法律法规”,似乎在告诉网友,虽然在中国代孕是被禁止的,但是我在境外代孕就是合法合理的。

我国关于代孕的规定来自于2001年8月1日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该部门规章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违反该条规定的将被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至于涉及什么罪名,没有规定。

2015年12月,卫计委公布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其中关于代孕有一条:“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该条规定饱受争议,最终也是被删除。而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样没有对代孕直接进行明文规制。

虽然我国有关代孕的法律法规并不是很完善,无法解决实际生活中的迫切问题。但是原则性的禁止态度还是非常明确的,该女星的行为已经违背了规定以及道德准则。不过,现实的需求也呼吁着对于代孕问题建立更加健全的法律法规。

“是的,我们是有一个孩子”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某女星代孕两个孩子的舆论风波仍在持续发酵的同时,娱乐圈平时联系并非紧密的一对男女明星,突然告示天下,“是的,我们是有一个孩子。”这让吃瓜群众为团队的公关能力点赞,也惊叹原来娱乐圈果真无风不起浪。
在该男星的回应微博中,我们似乎能够看出他对于孩子的疼爱,不过关于婚姻问题,他只字未提。网友合理推测,孩子属于非婚生子。重点来了,非婚子女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该条规定,非婚生子女在遗产继承上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法定继承权,同时按照该法条表述,对于未与其共同生活的生父母,其也与非婚生子间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代孕

“阴阳合同背后的天价逃税款”

网友可能知道演艺事业比较赚钱,但是在某女星逃税问题被揭露之前,网友不知道原来明星这么赚钱,光逃的税额已然是天文数字。有网友调侃道,按照年薪20万计算的话,八亿多是他子子孙孙无穷尽也,也无法赚取的钱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某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某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为什么逃税那么多,没有坐牢是很多网友真诚的疑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某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原谅他们,对得起牺牲的缉毒警察吗?”

娱乐圈几乎每年都会爆出明星吸毒,他们中有初出茅庐的年轻艺人,也有曾经德艺双馨的老演员。在很多吸毒明星的道歉信中,都能看到一个相似的借口“压力大”。高压行业当然不能成为吸毒的理由,违反法律法规的他们最终要受到制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六章第七节关于毒品犯罪的规定,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处以有期徒刑、死刑等刑事处罚。有一些吸毒明星的粉丝,经常认为他们的偶像已经受到惩罚了,所以可以复出。如果他们能够被原谅的话,那些牺牲的缉毒警察的生命又如何挽回呢?

除了以上的恶行,嫖娼、危险驾驶等种种违法行为也经常出现在娱乐圈头条。作为公众人物的他们,真的不知道这些“法律常识”吗?还是那些金钱、名誉给了他们铤而走险的胆量和砝码呢?

不过在法律面前,再闪亮的明星光环也是黯淡无光的,违反法律的唯一后果,就是等待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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