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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客吃饭那些事,喝酒出事的风险
 请客吃饭是我们社交领域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很多事情我们都是在饭局上沟通解决的。

    比如最常见的入伙饭、分的饭、婚宴、喜宴、答谢宴等等。但是如果某人参加宴会,喝酒过度,挂了,那么,友情的宴请就有可能变成法律上的债了。

    今天我们说说请客吃饭中的风险,凡事掌控好“度”方可防患于未然。
    案例1:赵某、方某、李某系好友,一日 ,方某打电话请赵某、李某到其家聚餐饮酒,餐后,方某提出一起骑摩托车去市区,赵某表示已醉酒不能骑车,但在方某、李某的劝说下,仍骑车一同前往市区,途中,赵某驾驶摩托车遇来车交会发生交通事故,致赵某死亡。事故发生后,赵某父母及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方某、李某赔偿赵某死亡的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与死者一起饮酒,明知酒后驾车不但没有给予及时提醒劝阻,反而怂恿死者酒后骑车,两被告对赵某死亡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失,判方某、李某共同承担15%的赔偿责任。
聚会
    案例2:某日,一县城某酒巴内,李某因饮酒过量无法走动,被酒吧经营者赵某打搀扶到店里沙发上休息。次日上午,赵某试图叫醒李某,未见反应,拨打120,李某被送到医院后诊断已死亡。尸检报告认定:李某系因呕吐物进入气管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李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劝酒者与酒吧老板赔偿。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作为成年人,明知饮酒过度会造成严重后果,仍过量饮酒,应负主要责任;赵某作为酒吧经营者,不但不劝阻李某饮酒反而与其对饮,李某醉酒后,赵某既不将其送往医院医治,亦不通知家属,应负一定责任;共饮者刘某郑某在饮酒过程中与李某相互敬酒,对李某喝酒致死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除了以 上举的例子,还有我们开篇说的参加宴请喝酒过度死亡,这时候我们说请客的人或者共饮者有什么样的责任呢?
请客的人因请客的行为对他人负有安保义务,即注意、照顾、救护、保证安全的义务,未尽安保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法律责任。如明知他人饮酒,看其驾车不予劝阻的,有可能构成侵权;明知他人身体有疾病劝其饮酒的,有可能具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或过失。

     下面重点分析一下共饮者的责任,共饮者基于先疥的共饮行为。产生相应的注意义务,违反了这些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明知他人不能喝酒而劝酒;2、强迫、强行要求他人喝酒;3、对共饮者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经劝阻的;4、未把醉酒者安全送达的,或者未进行救护、救助的。 共饮者举杯共饮叙情谊的同时,一定要报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把控适度,才能酒至兴尽情更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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