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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实行的居住权解读
民法典元旦开始实施,其中对于房屋除了大家知道的产权、抵押权以外,新增加了一个居住权。

简单来说,居住权就是居住他人房屋的权利,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居住需求,这就决定了其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客体只能是住宅,而不能是商铺、商厦。无论是城镇住房还是农村住房,均可以设立居住权,那么设立居住权会遇到哪些问题呢?
一、通常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设定居住权呢?
1、夫妻结婚的时候,女方为了给自己婚后一个生活保障,往往希望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此事如果男方不同意,就会容易产生矛盾,现在,女方可以改为要求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这样男方即不担心房子被分割,也给女方吃了一颗定心丸。
2、父子关系中,目前很多家庭购房都是父母出资付首付,子女贷款的方式购房,但产权都是登记在子女名下,为了保障父母权益,可以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
3、对于部分名下有房,手中无钱的老年人来说,为了改善晚年生活,可以将房屋出售,同时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确保自己有钱可花又有地方住。
居住权
二、居住权如何设立呢?
 可以通过合同和遗嘱两种方式。通过合同设置居住权的,第一步房屋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双方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第二步要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的,自遗嘱生效即继承开始时设立,不以办理登记为生效要件,亦无需签订居住权合同。
三、居住权适用会有哪些具体问题?
1、居住权人在取得居住权后,即享有合理使用住宅的权利,不因住宅出卖、赠与等所有权人变更而受影响,合理使用限于个人生活需要,不包括利用住宅开设商店、旅馆或存储货品等。
2、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进行适当维修,但不能改变房屋的结构和基本用途。
3、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出租住宅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4、居住权至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同样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如果合同中对居住权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以居住权人的终生为期限。
律师提醒:在房屋上设立权利负担时,除了要到登记机关查询所有权、抵押权,还要了解居住权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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