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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改税”,到底行不行
 社保“费改税”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支持“费改税”的理由中有一条就是社保入不敷出,可能无法持续。

虽然人社部已经对此辟谣,但是仍然有人在利用这个谣言谋取利益。对于社保“费改税”我一直都是存疑的,无论是理由,还是结论,我觉得都有漏洞,在实际操作中,其实基本没有可能性。

一、社保到底是不是亏空

在统计局、人社部、社保局等官网上查询了社保的一些相关数据,从社保相关的六大基金(养老基金分为职工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都有结余。其中比较有意思的是生育保险,除了在2016和2017两年曾经呈现收不抵支外,其他年份都是有结余的,包括最近的2018年也有结余,而且总数也是有结余的。因此,总账上六大基金都有结余,没有亏空。

从分省(包括计划单列市在内,一共36个省级区划)数据来看,黑龙江是目前亏空最多的省份,而广东省则是结余最多的省份。很不幸的是,东三省都处于亏空之列,要知道,全国亏空的省级区划(含计划单列市)一共才7个。由此可见,东三省的经济真的不容乐观。

而结余省份则从东部到中部都有。上海也属于有结余的省级行政区划。而且分省数据表明,社保是不是有结余或者亏空,与是不是由税务局征收社保完全没有任何关系。这里主要是经济活跃度和人口导入还是导出区域关系更大。

因此,从全国总体上说,社保是有结余的,分省来说,黑龙江亏空最厉害,已经亏空了超过200亿。其他的几个从几亿到10多亿不等。由此,社保的总体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

二、个人账户的问题

我们知道,虽然我们每个人都缴纳了8%的养老金,但是在我们的个人账户里这笔钱并不存在。我们每个月能查到的养老金数据其实都是一个虚账。这是怎么回事呢?

由于社保改革初期,历史积淀的原因,这笔原来应该进入我们个人账户的钱,现在也被挪用去统筹了。但是这不是说社保会赖账,这笔钱还是认的,这也就是目前所谓的虚账实记的由来。未来在我们退休的时候,会在计算养老金时计入的。如果不幸还没退休就去世了,或者账户里的钱没用完就去世了,这笔钱也是可以继承的。所以,不用担心这笔钱会被赖掉。主要是因为目前全部都靠社会统筹部分的钱,也就是企业16%部分的钱,不足以支付现在的养老金。

现在的主要问题不在这里,而是在于就算这笔钱进入了我们个人账户,试想,40年后才领养老金,现在存的钱到那时还值钱吗?按照现在的通胀率,100元到40年后恐怕10块的价值都没有了。因此,这笔钱在不在账户里还真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能不能保值(增值的问题不用多想了)。目前养老金账户的确进入了不少投资领域,比如股市上一直都在传说社保要扩大进入规模。我们当然也希望社保的投资能保证我们的养老钱能保值。
社保三、社保与税收的区别

社保是收费,说到底这个钱最终还是会回到我们自己手里。收费一般都是专款专用,是有条件的。社保虽然是强制缴纳,但是我们基本上可以看成国家替我们暂时看管的一笔钱,最终还是要返还的。

税收就不同了。凡是略有财税知识的人都知道,税收是国家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无偿获得的为了实现国家公共管理目标而筹集的资金。因此,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

按照这个定义的话,社保如果“费改税”,那么就不存在个人账户,也不存在结余可以继承的问题了。而且由于社保缴纳基数的问题,和其他税收最大的不同就是收入低的缴纳比例高,而收入高的反而缴纳比例低。在其他税收都是差额累进的时候,社保反而累退。这更加加深了收入的不公平,显然背离税收调解收入差距的初衷。

如果社保也改成差额累进,那么高收入群体显然积极性会降低,同时企业的负担也会相应提高。这个显然也不利于降低企业负担。现在一面口口声声说企业人工成本太高,如果再用差额累进来缴纳社保,岂不是背道而驰?

以上还是企业职工的社保费,还没有考虑到自由职业以及居民的社保费。他们征收比例和企业还不完全相同,有些也不是以收入为基础。由此,一旦“费改税”,对于这部分的人来说,社保缴纳就失去了基础。社保涉及到的社会面也会变窄。

由此,社保“费改税”基本不可行。重点还应该放在如何保值增值上面,做好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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